公告信息
各处级部门、单位:
近期,全国某些高校出现个别教职工未经学校审批同意私自出国等违规现象,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根据近期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体教职医护员工出国(境)管理工作,提高出国(境)审批报备意识,规范流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学习,严格出国(境)管理
近年来,我校师生国际交流与合作力度不断加大,教职医护员工出国(境)也日益增多。各处级部门、单位要采用不同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皖南医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校政〔2018〕204号)《皖南医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校政〔2018〕205号)等文件,深化全体教职医护员工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全体教职医护员工应根据身份类别,严格审批报备流程,未经批准,严禁任何人员私自因公和因私出国(境)。
各处级部门、单位应熟悉因公和因私出国(境)管理政策和出国(境)审批流程,认真核实相关信息,严肃审批审核环节工作纪律。
二、明确责任意识,严肃纪律要求
各处级部门、单位要积极与人事处、外事处等部门加强联动,及时沟通信息,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坚决防范违规违纪的因公和因私出国(境)行为发生。
对隐瞒不报、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未经学校审批同意私自出国或出国逾期不归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未尽事宜或需要了解特殊时期相关政策,请及时与外事处联系。
附件:
1.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的通知.doc(校政〔2018〕204号)
2.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的通知.doc(校政〔2018〕205号)
外事处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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