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学院党组织生活制度
时间:2024-06-14 阅读次数:公共基础发〔2014〕1号
公共基础学院党组织生活制度
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会议“包括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政治理论学习会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
每个党员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一、党员大会
(一)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确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主持是,应事先委托其他支部委员主持。
(二)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可根据支部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上级党组织会议精神,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校党委及学院党总支布置的任务;
2.讨论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3.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
4.党员行政领导干部通报业务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5.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
7.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8.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
9.提出奖惩党员的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10.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四)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先由支委会提出意见,经充分讨论后再进行表决,支部党员大会表决时,须由半数以上应到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才能做出决议或决定。
(五)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二、支部委员会
(一)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支持,一般由全体支委参加,如有必要,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三)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
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
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
6.研究有关支部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7.对支部近期活动作出安排。
(四)支部组织委员应将支委会的内容提前通知支部成员,并要求做好准备,保证支委会的质量。
(五)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三、政治理论学习会议
(一)政治理论学习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可吸收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二)政治理论学习会议每月安排一次,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三)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学习;
2.党的理想信念学习;
3.党的宗旨学习;
4.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学习;
5.党纪党规学习
6.党员标准学习
7.党员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学习;
8.形势任务学习等。
(四)政治理论学习要联系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突出党性和思想性,讲求针对性和有效性,力求把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结合起来。
(五)政治理论学习可以请理论专家、优秀党员讲课,也可以结合主题实践活动开展。
(六)所有人员要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并积极参加讨论,加深理解。
四、党员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确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主持时,应事先委托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党员参加。
(二)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上旬召开一次,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三)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个党员都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五)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3.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一般不得缺席,因故缺席的人员必须提前请假。
(七)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于会后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八)支部宣传委员负责记录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活动的时间、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员及原因、主持人、活动内容等均要详细记录。
(九)党员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十)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公共基础学院党总支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