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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新学期及“三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的廉政提醒

发布时间:2020-09-04 点击次数:411 发布部门:公共基础学院

各党支部:

全面从严治党无止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20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三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强化监督检查,营造廉洁节日氛围,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就关于2020年“三节”期间严肃廉洁纪律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的重要时间节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三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二、加强疫情防控,严守安全防线

各党支部要严格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遵守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三、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师德师风

各党支部引导教师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牢固树立廉洁从教意识。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严明各项纪律要求,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个人和家属旅行史及身体状况或编造、传播不实疫情防控信息等;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接受学生及其家长赠送的月饼、代金卡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等礼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督促全体教职员工将师德规范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促进教职员工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监督举报电话:0553-3932069

     监督举报邮箱:5941336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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