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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学院师资培养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1-06 点击次数:235 发布部门:人员机构

  为了加速师资培养、建设是学科梯队,公共基础学院结合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见习期教师培养
1、岗前培训:学院组织新进教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培训,让新教师了解学校和学院的概况,知晓各类规章制度,熟悉岗位规范,以更快、更好地适应这一岗位的需要。
2、导师制培养:新教师进校后,各教研室各实验室必须配备一名高年资讲师以上的教师作导师;导师负责对新教师今后三年工作进行全方位( 包括师德、教学、科研)、全过程的培养。在新教师参加岗前培训中,导师须与其见面,并共同制定新教师的三年培养计划,其中第一年必须制定详细而且可操作、可考核的具体计划。
3、见习期满须对照培养计划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定职。
4、专业知识培养:安排新进教师旁听本专业相关的课程,并考试合格;每学期必须全程听本专业课程。

  二、助教期培养
1、教学能力培养:教师在晋升讲师前,须独立担任本学科本科生实验带教工作,基本完成本学科理论教学,同时能完成助教岗位的其他职责。
2、外语、计算机能力培养:能顺利阅读外语专业书刊,掌握与工作有关的计算机知识和技能。
3、师德、教学法培养:凡非师范类毕业、进校前未从事过教师工作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法、教育心理学、教育伦理学等的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导师对青年教师除业务上指导外,对其道德规范的培养和监督同样负有责任。
4、学历、学位培养:硕士毕业的新教师工作两年后,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并有计划安排硕士毕业的教师报考、攻读在职博士研究生。
5、每年度至少发表1篇教学或科研论文。
三、讲师期培养
1、教学能力培养:能胜任本专业本科理论教学,教学效果考核良好以上;能参加编写教材或参考书,撰写教学论文并正式发表。
2、科研能力培养:能独立完成课题,写出有价值的论文,并正式发表于三类以上刊物上。
3、管理能力培养:能担任教研室和实验室的部分行政管理工作;能帮助带教、管理研究生。
4、外语、计算机能力培养:有一定的口译能力、有学习和应用计算机新技术的能力。
5、学历、学位培养: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鼓励并有计划安排硕士学位教师报考、攻读在职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上的可在职相应的课程班,申请相应学位。
四、副教授期培养
1、教学能力培养:能承担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和选修课,教学效果优良,能主持或主要参加编写教材论著;能进行教学法的研究;能带教和指导研究生和青年教师;能负责实验室的建设、更新实验内容。能完成副教授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2、科研能力培养:有申报课题、主持课题研究的能力,并在三类以上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论文。
3、外语能力培养:能熟练阅读、翻译外语专业书刊,用外语撰写专业论文。
4、管理能力的培养:能担任教研室和实验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
五、教授期培养
1、 教学能力培养:能深入全面地了解本学科以及与其相关的知识; 能开出两门以上本科生、研究生课程,举办高水平的学术讲座;能担任硕士生的导师;能取得教学法研究课题,能主持教材、专著的编撰;有高质量论文发表在二类以上刊物上。
2、 科研能力培养:有申报国家级科研课题的能力;能领导本学科的科研工作。
 3、指导学科建设能力培养:能积极制定或提出学科建设的方案,并有能力全面实施学科建设、学科人才梯队的培养管理,形成良性循环,使学科不断发展壮大。
4、外语能力培养:有出国参加学术会议、讲学和合作科研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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