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公共基础学院低值易耗品采购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3-28 点击次数:20 发布部门:公共基础学院公共基础〔2016〕2号
公共基础学院低值易耗品采购及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合理申购与使用低值易耗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计划编制
1.本办法的的低值易耗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五金用品、电子元器件和体育耗材等,单价不超过1000元。
2.各单位必须按时报送下一年度的低值易耗品计划,同时报送上一年度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3.低值易耗品计划要本着经济、实用、够用的原则进行编制。
4.计划编制不能超过预算。
二、计划审核
1.成立低值易耗品品工作小组,小组负责审核计划,并且有义务对用品的质量、用量、价格等进行把关。
2.应急用品的申购,需向学院递交申请报告,报告需注明“品名、数量、规格”等内容,同时由小组审核后执行。
三、用品采购
1.低值易耗品品工作小组负责。
2.每次采购要有小组3人以上参与。
3.采购必须使用信用卡或转账支付。
4.必要时要进行询价。
四、用品管理
1.建立低值易耗品台帐,所有用品领用均须办理领用手续。
2.各单位要做到用品保管规范、使用恰当、库存合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五、工作小组
低值易耗品工作小组由学院、教研室、特邀监察员三部分组成。
组长:汪全海
成员:朱偲伟、康勇、朱二刚、李东、杨利
六、其他
严格遵循学校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
公共基础学院
2016年3月28日